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1日-2025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338319
传 真:0591-62338319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电LED产品及标识发光字制作生产项目 |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20号保利通信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园13号楼 |
福州彩诚光电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光电LED产品及标识发光字20万套 |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调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应通过水帘柜(水幕洗涤)进行捕集,残余漆雾和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一根22m高的排气筒排放;UV打印及其设备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由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达标排放。亚克力板、PVC板材雕刻、切割、金属板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帘柜废水、漆渣、废机油、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2 |
百晶光电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20号保利通信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园18号楼1-4层 |
福州百晶光电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3万片光学镜片 |
1、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通过三格沉淀处理后进入调节池,再经过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浓水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切割、铣磨废气,擦拭废气和清洗废气通过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容器、废布和废餐巾纸、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镜片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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